香港注冊公司如何在國內經營
香港是亞洲公認的海、陸、空交通樞紐、金融中心,是通往中國內地的大門,也是中國內地通往世界的大門。香港坐擁世界上最繁忙的國際貨運機場,是亞洲環球物流樞紐,香港物流航運業的優勢在于速度,辦事效率極高,走在行業發展的前端。香港是世界上最自由的經濟體,對于想在香港成立企業的人來說,門檻是低之又低的。在香港注冊一家公司,只需要最少1元港幣的注冊資金,提供一名董事或股東。在香港有很多的會計師事務所,找一家代表自己的代理機構很容易。注冊公司所需要的公司秘書和香港辦公室地址一般都會由代理機構來提供,這些都不用客戶擔心,可以專注于公司業務。
1. 香港公司不可以在內地經營,如果要用于內地經營使用,需要以授權的方式或辦理合資公司、獨資公司、代表處等。
2. 內地自然人為股東的香港公司,是不可以注冊獨資公司、合資公司,也不可以提供國內的發票及收取人民幣。
3.成立香港公司后,貨物出口還須通過外貿公司或是有進出口權的工廠直接出口.因為香港公司有進出口權,但它的進出口權是在香港當地如果要在內地經營,有兩種包裝方式:
一、成立中外合資(或外商獨資企業)
即以你所注冊的境外公司名義回國投資,如此一來,便可以合法宣稱是合資產品。當然這樣做的結果是花費較高,手續較復雜。首先需要進行公司認證,不論是哪里的公司都要由中國駐當地使館或代表處出具認證文件(香港是由中國委托公證人協會出具),之后到所在地的外經貿委進行立項審批,然后是工商注冊及稅務登記。這里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驗資,因為回國投資時外商要以外匯形式從境外把資金打入,所以錢怎么出去是個問題。
這是最為節約成本,也是最常用的方法。但效果就不好說了,因人而宜,畢竟用的人太多了。操作很簡單,無非是以境外公司名義注冊商標,然后與國內公司簽署商標授權協議,從而宣稱是品牌由境外公司持有并授權使用等等
香港公司所交納的稅主要是利得稅。新注冊的香港公司在成立后的18個月后報稅,此后,每年報一次稅。
根據在香港有無經營,可分兩種方式進行報稅:
1、做帳報稅 2、零申報
二、香港公司利得稅
利得稅,香港的三大稅種之一,是根據課稅年度內的應評稅利潤(即一個財政年度的凈利潤)而征收的。凡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于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潤(由出售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團、合伙商號、信托人或團體,均需繳稅,征稅對象并無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別。因此,凡是香港公司,每年所必須要辦理的重要事項之一便是向香港政府申報利得稅。
目前香港政府的利得稅率為凈利潤的17.5%,例如,公司一年的毛利為200萬港幣,凈利潤為100萬港幣,則該公司當年應繳納的利得稅為1000000*0.175=175000元港幣。若公司該年無經營或經營虧損,則勿需納稅。
香港采用地域來源原則,向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所得的利潤征稅。只有于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潤,才須予以征收利得稅。簡而言之,任何人在香港營商,但其利潤是從香港以外的地方所獲得,則不須在港就有關利潤繳稅。
世界上有很多地方采用不同的征稅準則,與香港采用的地域來源原則不同。這些地區對在當地營商而從全球所賺取的利潤,包括得自海外的利潤,都予以征稅
首先,香港公司注冊地是在香港,是受到香港公司條例約束,而不受大陸公司條例管制,如果香港公司在大陸掛牌經營,按照大陸的法律角度來說是屬于非法經營的。有人說成立香港公司駐大陸代表處。即便成立了代表處也不能實地經營辦公,因為代表處只起業務聯絡作用,不能從事任何經營活動,所以即便為成立大陸辦事處,也不能正常經營辦公。
再次,香港公司的注冊地在香港,但是在大陸租用了寫字樓辦公而被工商部門查到,是屬于非法經營的,工商局有權查封。因為內地工商局只會檢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不承認香港公司注冊證書的。
所以,香港公司是不能直接在內地經營的,只能以授權或監制等方式在內地經營!如果是離岸帳戶的話,你可以直接拿香港公司的文件去銀行開戶,可以直接用離岸帳戶接收美金,信用證等.
對于一定要把香港公司要拿到國內來經營的企業,就必需要在國內備案,如:以授權的方式或辦理獨資公司、合資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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